公布青海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说明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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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决定》( 青政〔2015〕54号)要求,现将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省的机构以及列入党群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等82个部门和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开。
2、82个部门(单位)行使行政职权事项共计7488项,其中:行政审批412项(其中,28项为中央驻青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5584项、行政强制166项、行政征收征用33项、行政收费164项、行政给付19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96项、行政奖励53项、行政检查138项、行政监督232项、其他行政权力583项。
3、为方便社会监督,设置了在线纠错功能。对某项行政权力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的意见,可在该项目页面下方提出;对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总体工作的建议,可在“建言献策”栏目中留言。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qhssgb@163.com电话:0971-8216355。
4、此次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职权予以固化,省政府审改办将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青海省政府审改办 2015年6月